根据植物品种保护法可以保护植物新种类及其命名。

 

获取这样的保护的条件是, 该植物品种是新的,同种类的、稳定的且有区别的,并通过可登记品种命名的方式指定。

 

由在汉诺威的联邦植物种类局审查保护的条件。审查程序包括种植要保护的植物。

 

植物品种的保护期限是25年,例外情况下30年。

 

爱尔兰根办公室
Wetterkreuz 3
91058 Erlangen
Tel. ++49 (0) 9131 / 53 36 9 - 0

纽伦堡办公室
Bernhardstraße 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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